关于开展2019年度上海大学校长奖等奖项评选工作的通知

创建时间:  2019/06/18  滕晓黎   浏览次数:   返回

各部门领导及老师:
为了提升学校核心竞争力,激励在教书育人与科研创新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、取得标志性成果的教职员工,引导和鼓励广大教职员工围绕学校中心工作,积极进取,开拓创新,学校决定开展2019年度上海大学校长奖等奖项的评选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奖项类别及评选条件
(一)上海大学校长奖:评选名额和具体评选条件按照《关于印发< "上海大学校长奖"评选和管理办法(试行)>的通知》(上大内〔2014〕109号)执行。
(二)上海大学年度单项奖:评选名额和具体评选条件按照《上海大学年度单项奖评定办法》(上大内〔2018〕129号)执行。
(三)上海大学王宽诚育才奖:全校5名,各学院可推荐1名候选人。申报条件及要求请参见《上海大学王宽诚奖教金管理条例》(上大内〔1999〕99号)。
(四)宝钢优秀教师奖:全校5名,各学院(部门)可推荐1名候选人。申报条件及要求请参见《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》。
二、材料要求
1.申报单位按照奖项要求分别填写《上海大学校长奖推荐表》及汇总表、《上海大学年度单项奖申请表》及汇总表、《王宽诚育才奖推荐表》及汇总表、《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奖评审表》(一式两份)及汇总表。相关文件、申报表格及汇总表可在上海大学人事处网页下载;
2.申报上海大学校长奖、年度单项奖及宝钢优秀教师奖特等奖须提交相关佐证材料。
三、评选要求
1.申报单位在推荐候选人的过程中,应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,实事求是,优中选优,宁缺毋滥的原则,以充分体现候选人在教师中的表率示范作用和标杆引领作用。
2.申报材料要真实、严谨,如果发现弄虚作假、徇私舞弊的,一经查实,取消申报人当年和下一年度评奖资格,并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;属事后发现的,取消已获奖项,并追回已发放奖金。
3.各部门需要申报的老师,请及时准备好各类奖项申请表、汇总表以及佐证材料。除单项奖不限额外,其他每类奖项各部门限报1人。请于6月24日下班前将所有材料纸质版交至801A滕晓黎老师处,电子版发送到:txl1101@shu.edu.cn。学院将组织相关评审,并于6月28日前,确定学院推荐人选报送学校。
特此通知。
联系人:
滕晓黎 电话:66136908-202 ; 邮箱:txl1101@shu.edu.cn;办公室:环化楼801a
附件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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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年6月18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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