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海大学第103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全体会议拟在9月下旬召开,按照学位办要求,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拟定于9月18日召开。请各位申请本次学位的研究生于9月14日 15:00点前完成学位申请所有审核流程、并将完成答辩后的学历材料与学位材料(纸质版)由答辩秘书统一收齐后提交至环化楼901办公室。
学位申请通过“论文盲审及学位管理平台”提交学位申请及相关材料。学历与学位材料所有纸质材料按照学院要求签字盖章后,按照上述指定时间进行提交。提交清单的详细说明按照/info/1304/64554.htm通知执行。
本次学位分会申请导师资格的教师,通过“导师管理系统-选聘管理”进行申请(网址:https://gmis.shu.edu.cn/gmis/),系统填写并完成全部审核环节后导出申请表,按照要求签字完整后交纸质版材料至环化楼901,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4日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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